哈尔滨工程大学委托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哈尔滨工程大学燃烧分析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燃烧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gfcg-328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11.6万美元)
五、用途:科研
六、采购需求:燃烧分析系统1套
七、交货、安装及调试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周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八、交货、安装及调试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开标时提供原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无效)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3、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时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采购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19862
采购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0日